事發經過

我十月十五日星期一來到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當天我騎機車去,理所當然會停在A11的機車停車場,但是當我要進入地下停車場時就卻遭到警衛攔阻,理 由是:停車位已滿,當天長長的排隊車潮十分誇張,但是當我花時間排隊進場停車後卻發現「地下停車場仍有許多空下的車位」,因近幾個月來已經出現好幾次相同 的情況,我便逕行與管制停車場的工作人員(A員工)溝通。

我當場詢問為何空下來的車位不讓顧客使用,A員工在未確認的情況下即聲稱車位已滿,以不佳的態度堅持並無不妥,於是我當下即詢問A員工的大名,表示會向新光三越提出申訴,而A員工此時卻堅決不告知姓名。

此時突然跳出一位自稱新光三越主管的人(B主管)大聲咆哮〈請注意,以下B主管所有的回應全都是用罵的,而且還有威嚇人的肢體動作〉,聲稱不讓顧客使用車 位的「命令」是他下的,要申訴就申訴我,並且給了我他的大名「曹XX」,我當下即再次詢問為何空車位不能讓顧客使用,B主管表示新光三越現行停車規定為 「一車一位」,在「一車一位」的前提下停車場都已經停滿了,我再次表示以「一車一位」的標準停車場仍有許多空位,這時B主管才心虛的表示該區車位有漏水情 況顧客不願使用(仍然是用罵的),但該區其實也是停了很多車,只是仍有許多空位,且並無漏水跡象,B主管卻仍堅持不讓顧客進入停車場的命令並無不妥,我當下表示我會向新光 三越申訴。

B主管此時突然話鋒一轉,表示他只是外包廠商警衛的主管,並非新光三越主管,該「命令」是新光三越下的,他只是遵照新光三越的命令執行〈B主管仍然是用罵的,而且還有威嚇人的肢體動作〉,並且堅持自己無缺失,要申訴就申訴,我當下不願與他多所爭執,便先行離去。

事後處置

隔天我向新光三越客服申訴,闡明實際過程,客服小姐(C客服)處理完後告知我與B主管爭執的起因為我不願遵守「一車一位」的規則,B主管已約談後請他改 進,我再次表明爭執點「並非我不願遵守一車一位的規則,而是在一車一位的規則下B主管仍不讓顧客進場停已有眾多空停車位的停車場」,C客服表示會再度處 理。

再隔天由C客服的主管D主管致電,再度表明我與B主管爭執的起因為我不願遵守「一車一位」的規則,B主管雖然態度不佳卻屬初犯,因此只以約談後再請他改進的方式處理,並表示為了感謝我讓新光三越有處理的機會,特別致贈一張下午茶券以示感謝。



矛盾點

一、B主管一開始聲稱自己是「新光三越主管」,在得知我堅持要申訴後才表明自己只是「外包廠商警衛   的主管」,為何要一開始謊稱?

二、若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現行停車規則為「一車一位」,為何即使在「一車一位」的情況下有許多空車位卻不讓顧客使用?

三、C客服與D主管為何堅持我是因為不願意按照「一車一位」的規定才與B主管發生爭執?

以上幾點都是非常不合理的情況

問題點剖析

一、B主管在當時完全無旁人(除了A員工)的地下停車場以言語和肢體動作威嚇女性顧客,新光三越卻只聲稱因屬初犯僅面談提醒,而不做任何其他處置,若是警衛人員的主管會製造安全上的問題,該場所是否還安全呢!我從事發到現在是再也不敢踏進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了

二、D主管聲稱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四館(A11、A9、A8、A4)停車規則皆為「一車一位」(原因是避免機車間的碰撞),實際上只有A11館採用此項措施,A9、A8、A4都是採用一般機車停車場的停車方式,且在寸土寸金的台灣,機車停車場規定「一車一位」是否合理?

三、雖然申訴的人是我,不過C客服與D主管似乎並未採信我的說詞,反而相信對我的安全造成威脅的B主管的說詞,堅持是我不照新光三越的規則所以「有錯在先」,若是每項申訴都如此處理,如何才能釐清真正的問題點呢?

是誰獲得最終的利益???

這點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這件是看來是三敗俱傷(我的安全被威脅、新光三越得罪顧客、B主管被約談),而最終獲得利益的卻是在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地下停車場入口處附近的私營及公營收費停車業者而已,為什麼新光三越的人會制定一個只有新光三越以外的機車與人員能獲利的規則,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是無解的



雖然拿到了一張下午券,我卻因為害怕遭到B主管的報復而不敢再到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而我申訴的本意也並非獲取任何利益,只是希望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能改善對顧客的態度而已,至於是否有所改善,前幾天曾去過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的朋友告訴我警衛的態度仍然很差,看來我的申訴並沒有什麼效果,不過仍然非常感謝C客服及D主管的處理,也希望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A11館生意興隆,蒸蒸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inger 的頭像
    linger

    linger愛保養

    lin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